执法须“走心”

蔡铭耿

最近,一则“货车司机自残求复磅”的新闻成为舆论关注焦点。大致经过是,一辆货车送货去广东,途经各省超限检查站都正常通过,但在广东一个超限站被判定超重一吨多,面临罚款、扣分处罚。司机多次要求复磅均被拒绝,拨打投诉电话被告知“不接受投诉”。最终,司机割伤左臂自残后才被允许复磅,显示超重不足一吨,未达处罚标准。

如此操作着实令人心痛。且不说货车是否存在超重事实,就申请复磅而言,并非无理要求,菜场买菜不放心还能要求多称几次,货车复磅却比“上蜀道”还难,靠司机以命相搏、“死磕到底”,真心说不过去。最后的超重不足,更是给执法部门一记“响亮耳光”,拍醒他们的“迷之自信”。不难想象,如果有更多的司机选择了息事宁人,那么像这样翻不了的“冤假错案”不知会有多少。而“翻案”代价如此之大,更是我们不愿看到的。

事实上,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被执法”,执法过程是否专业精准、严谨细致,直接影响个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甚至还可能侵蚀政府公信力。笔者有个朋友就曾经遭遇一起三车连环追尾事故,而他刚好是第二辆。一种可能是第二辆先撞上第一辆,第三辆再撞上第二辆,责任就在第二辆和第三辆;另一种可能是第三辆撞上第二辆,然后再逼上第一辆,责任就在第三辆。这就需要根据现场遗留证据进行科学判定。处理这起事故的交警既没有认真观察现场,也没有仔细询问车主撞车细节,而是粗粗了解之后“各打五十大板”。幸亏朋友也是交警出身,知道如何根据轮胎与地面摩擦痕迹等碎片信息还原事故真相,并从专业角度说服办案交警是第三辆先撞上,这才撇清了事故责任。

不得不承认,当前一些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冲突,往往源于执法本身的问题,就比如上述交通事故,交警采取“和稀泥”的处理态度,显然会让当事人不服,产生抵触执法情绪。这不仅仅是业务精不精通的问题,其实只要用心查,责任并不难界定,难的是执法者那颗故意不作为、“装聋作哑”的心。或许出发点是为了减少矛盾、维护稳定,但可惜的是处理结果非但没有还当事人一个公道,反而让其中一方平白无故承担责任,严重点说是对法律的漠视,更是对职责的亵渎。

执法过程的僵化冷漠,实质上是执法者缺乏善心的偏执心态。法治的理性和善意总是体现在执法过程中,善心执法传递良法理性,而缺乏善心的冷漠执法则可能毁掉原本合理的制度安排。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每一次执法过程都可能被舆论的放大镜仔细观察。执法当中的不规范、甚至执法违法,伤害的不只是民众,同样还有当地的执法队伍形象和法治环境。可想而知,“复磅”事件发生后,各地往来货车肯定会对这个超限站甚至这座城市尽可能避而远之。

执法既是管理更是服务,目的不是为了凸显执法者的地位,而是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重在服务,贵在走心,执法也要将心比心,僵化冷漠的生硬执法是不可取的,也是不被老百姓待见的。法律的权威来自民众的信仰和内心服从,执法者只有用心执法,走心服务,多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才能让人民群众自觉信服、奉法行事。

说到底,处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执法瑕疵导致的“不可承受之重”。执法部门应当从上述事件中感受到自己身上的责任,看到群众的期待。

2021-04-19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10563.html 1 3 执法须“走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