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查处“冰墩墩”被侵权案件

本报讯(通讯员丁施施)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一墩难求”,一些商家瞅准“冰墩墩”的带货能力,用“冰墩墩”的形象和标志进行营利性广告宣传。不曾想,这种蹭热度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日前,温岭先后查处了两起“冰墩墩”被侵权案件。

2月10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对一家蛋糕店检查过程中,现场在其客服微信朋友圈中发现“冰墩墩”形象造型的蛋糕成品照片。

当事人称,该图片只在朋友圈发布,产品并未上架销售。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蛋糕店下架该产品宣传图片,并迅速对此立案。

“闹元宵 助冬奥”,广告海报上,“冰墩墩”“雪容融”的形象格外显眼,旁边还有“活动课包价值288元”“冰墩墩雪容融灯笼制作”“冬奥相框DIY”等字样。

2月12日,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一家文化创意公司开展检查,在其客服微信朋友圈中发现上述广告海报,在对相关证据取证固证后,责令当事人下架该活动。

“一开始只是想蹭冰墩墩的热度,做个活动,并不知道把冰墩墩放在广告上是侵权行为。”面对执法人员,该公司负责人颜女士十分懊悔,马上撤下海报和相关活动。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者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

目前,上述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22-02-21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37781.html 1 3 温岭查处“冰墩墩”被侵权案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