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浦江经验” 把握“三个有”做好公安信访工作

台州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浦江经验”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倡导并带头下访接访群众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是改善干群关系、加强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在“浦江经验”20周年的重要时点,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赋予了浙江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深入践行“浦江经验”的光荣使命。

20年前,习近平同志亲自谋划、亲自推动、亲自开展“浦江大接访”。习近平总书记这次作出的重要批示,可以归结为“三个新”:一是给我们树起了推动信访事业发展的“新招牌”,“浦江大接访”开创了省级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的先河,经过20年发展,这一做法已逐渐发展成以“四变”为核心的“浦江经验”(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为主动,变“公文转着办”为“就地马上办”,变信访拐弯办为领导直接办),实现了从“一件事”向“一类事”、一个点向整个面、一个环节向全链条迭代升级,必将成为我们党为民服务的一面新旗帜;二是带我们找到了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的“新钥匙”,领导下访就地解决群众大问题的“浦江经验”,与依靠群众就地解决小矛盾的“枫桥经验”,一个自上而下,一个自下而上,两者并行,互为补充,构成了有效基层治理的闭环系统,在基层治理上为中国式现代化探了路、破了题;三是为我们确立了衡量主题教育成效的“新标准”,省委在主题教育中开展“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浦江经验”重要批示精神。“浦江经验”既是主题教育的生动教材,也是命题答卷,我们要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学深悟透、感恩奋进,切实增强深入运用和践行“浦江经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彰显“浦江经验”的新时代味、数智味、公安味。

全市公安机关特别是公安信访部门要坚持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紧密结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终牢记“来访群众是考官,信访案件是考题,群众满意是答案”,准确理解把握“浦江经验”的精髓要义,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道路奋勇前进。在做好信访工作中,要重点把握“三个有”:

一要对群众诉求先做“有理推定”,坚持人民至上,站稳群众立场,认真倾听群众诉求,立足法理、情理、事理、道理四个维度,找准共振点、共鸣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之以法,认真做好信访这项“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信访事项办理中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要对群众问题先做“有解推定”,改进领导下访,健全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探索随机接访等下访模式,发挥领导干部牵头领办、会商、督办作用,敢于啃硬骨头,事不避难,直面矛盾,用好解决、解释、解气的“三解”工作法,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在化解过程中,要及时向信访群众反馈进展情况、所做工作及存在困难,听取具体诉求和真实想法,反复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敲开“心门”、温暖“心窝”,最大限度争取理解和支持。

三要对群众批评先做“有责推定”,把接访作为检视工作的有效途径,以每个信访件为“切口”,逐一复盘同类案事件风险点,拆至最小颗粒度,建立风险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化解要点、单位、途径和期限,完善标准化、闭环化、可复制的信访隐患清零工作体系,着力从源头消除信访风险。

2023-07-12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78429.html 1 3 践行“浦江经验” 把握“三个有”做好公安信访工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