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为”更“敢当”!

做好“加减法”,为改革者“撑腰”

台传媒记者朱玲巧

“‘首违不罚’给我们企业运营‘减负’,也感受到了执法的温度和政府的关爱。”近日,台州市滨海沙滩网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王以定原以为会收到一张“罚单”,没想到等来了“免罚”通知,让他兴奋又意外。

经营主体是经济发展的“蓄水池”,路桥1187体系主打创新包容、诚意满满,全区21个部门通过创新深化柔性执法,变“重管理”为“细服务”,变“严罚式”为“容错式”的服务理念,从而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包容性执法给企业松绑减负

6月30日,路桥区卫生健康局在检查中发现,台州市滨海沙滩网业有限公司未公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这一行为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我们已经委托第三方机构做了检测,但是该机构没有及时公布,我们也不了解。”王以定详细说明了情况,并立即打电话给机构进行整改。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项,本应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但由于违法行为初次发生,且符合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轻微违法行为适用条件,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因此给予不予处罚决定。

这一结果让王以定松了口气:“企业就没有‘信用污点’,我也有继续创业的底气。”

类似的执法场景,在路桥并不鲜见。记者了解到,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出台轻微不罚信用包容制度,执法机关对于纳入轻微违法事项清单和重点扶持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可以选择是否公开、是否作为不良信息纳入征信数据库。包容性执法开展以来,全区通过“综合查一次”检查1468户次,减少企业干扰数885次,开展掌上执法检查21021次,开展轻罚免罚应用次数430次。

事实证明,包容性执法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同时有效减少多头执法,降低执法频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容错免责“绿色通道”给干部鼓劲

“行政许可审批经常会遇到容缺处理的情况,有了容错事项备案,做事心里更加踏实了,相当于有了‘保险杠’。”有了容错免责高频事项库,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负责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人员罗鹏觉得有了“定心丸”。

为了彻底激发干部创新积极性主动性,解决干部不敢办的问题,今年以来,路桥区探索建立容错免责高频事项库,第一批容错免责事项已经进行入库管理,将事后容错延伸到事前保护,消除干部干事顾虑,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者“撑腰”。

目前,该区已将改革创新先试先行出现失误错误、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容缺审批、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等8种常见情形纳入容错免责范围,基本实现涉及营商环境领域容错免责全覆盖。

入库项目开通容错免责“绿色通道”,对予以容错免责的干部,不追究相关责任,并明确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考核评价、职级晋升等方面不受影响,做好后续谈心谈话、澄清正名工作。目前,已向责任单位制发完善工作程序、补齐“先批后审”目录等纠错建议书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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