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小恶”弃“大美”

寿元昱

“白衣领职”是古代一种特殊的用人机制,指的是官员被惩处后保留一定的职权,暂以“白衣”领办事项,颇有“戴罪立功”的意思。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干部成长也是如此。“当官避事平生耻,视死如归社稷心。”贯彻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干部的担当“撑腰”,能有效改善干部作风,促进形成“有为者有位,能干者能上,优秀者优先”的有利局面。

容错纠错机制,能有效降低干部担当风险,激励干部积极作为,但也存在解读不够深入、考虑不够全面、细节还未完善等情况。动机上,难以区分干部利用容错机制是为了提升工作效果还是掩饰自己的不当行为;推广上,一些干部对容错纠错机制的具体内容了解不足,在观望与考量中延误了改革创新的最佳时机;执行上,个别单位在处理问题过程中打“感情牌”、谈“关系网”,处置手段也无关痛痒;反馈上,部分干部纠错不严格、不彻底,不善于总结,相同的问题“一错再错”,应对群众投诉就借口“历史遗留问题”不予处置。容错纠错机制要深入开展、落地落实,就要能操作、“接地气”,易被干部“吸收”。

容错纠错不是无限的容忍和保护,“三个区分开来”对错误的性质做了明确甄别,但是部分干部还存在着“多做多错,少做少错”的偏颇政绩观,个别干部更是以关口前置为由转嫁责任,从“实施部门”转变成了“监管部门”。让容错纠错切切实实“护短”,仍需要明确机制、推敲规则。要加强对工作过程的重视,做到“成果主义”与“过程聚焦”相结合。这需要深入一线,给出资源、给出方法,围绕基层的具体问题,针对优化容错纠错细则展开调研,掌握容错成长与违规乱为的界定手段。控制判定标准,遵循甄别程序,有效保证容错纠错落细落实。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干部在“试错”中“试对”,是一个长期坚持的过程,组织也要给予其一定的鼓励与支持。干部进行创新试错,手脚可以进行限制但不能完全“捆住”,组织要在对其进行调查后可适当分担部分责任,同级部门与上级领导也尽量为其提供业务上的帮助、行为上的指导,甚至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为干部“澄清”正名。既可加强管控,提高“试对”的效率,也可避免干部单打独斗,为其“护航”。

起点在容,重点在纠,终点在效。针对个别地区存在“重容轻纠”“只容不纠”的现象,要构建“差错—整改”闭环。开发数字化警示提醒软件,时刻对照计划表提醒干部纠错节点时限。部门领导要及时对“出错”的干部开展谈心谈话,进行指导解惑,帮助其纠正错误,挽回损失。纠错完成后,需要整个部门进行深刻思考,寻找风险点,查明错误源,总结相关经验,化“纠正一件事”为“纠正一类事”。加深评优评好与干部绩效的紧密性联系,形成激励机制,提高干部善用容错纠错机制,主动担当、奋力破难的积极性。

“勿以小恶而弃人之大美。”于干部而言,“小恶”必纠,“大美”也应护,构建好容错纠错机制,培养好干部敢担事、敢做事的能力,化“一线”挑战为经验,放使干霄战风雨。

2023-10-16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85418.html 1 3 勿以“小恶”弃“大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