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要“勤于学、践于行、铭于心”

马珍珍

广大党员干部应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在“勤于学、践于行、铭于心”上下功夫、出实招,使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勤于学,坚持“逐章逐条学”,将纪律融入信念。勤于学,就是要敏而好学、学而不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上好党纪学习教育这堂“必修课”。逐条学习,不仅是为了熟记于心,更重要的是要让这些纪律成为我们行动的自觉,让遵规守纪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在勤学《条例》上下真功夫、细功夫、实功夫,善于挤出时间学习,善于刻苦学习,善于反复学习;坚持原原本本学,坚持逐章逐条学,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坚持学习先进典型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深入学习,让“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成为内心深处的坚定信念,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筑牢“免疫墙”。

践于行,坚持“联系实际学”,将成效化为动力。践于行,就是要学以致用、笃行不怠。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不仅是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还需要党员干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在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应坚持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做到知行合一。党员干部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决防止“笔尖上”的形式主义,不断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汲取做好工作的奋进力量。要在实际工作中检验学习成果,不断提升素养,确保每一项工作都合法合规、高效优质。同时,始终坚持“办实事”“办好事”,让纪律成为丈量服务群众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深度尺”和“高度尺”,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铭于心,坚持“严于律己学”,将信念刻在心里。解读《条例》新增16条,对纪律处分程序的规定作出补充阐释,并针对新腐败现象制定处理措施,扩大监管范围。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让党员干部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这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任何时候都不能有“学习翻篇”的思想,要在党性锤炼中把握好三观的“总方向”。党员干部要将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024-06-03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202320.html 1 3 党纪学习教育要“勤于学、践于行、铭于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