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美甲”跟网红款不一样

爱美的她 投诉维权

近日,消费者姚女士反映情况,称自己在网上看到某网红的美甲比较好看,于是保存了截图,到某美容美甲店购买了美甲定制服务。她支付了120元,要求和网上图片中的美甲效果一样。服务后姚女士发现,该美甲与网上图片相比,存在色差,并且图案不够精致。越看越生气,她向商家反映情况却不被理会,双方协商不下,寻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通知双方到现场进行调解。根据投诉人姚女士提供的图片和手上的美甲效果进行对比,确实存在一定的不同。某美容美甲店负责人称,网上的图片在拍摄时都是经过美化修饰过的,制作出来的效果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现象。当然商家也承认,由于自身技术水平的限制,调制的美甲液,目前最多只能做到该效果,愿意给姚女士重新制作。

姚女士对此并不认可,如果说色差不同的问题可以理解,但商家美甲的图案与图片不符,则属于消费欺诈;她不接受重做指甲的方案,因为美甲的过程中,需要事先对指甲进行磨砂操作,如果重做,怕对指甲有伤害。经多次协商,最终,商家同意按照消费者的诉求,退款120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因美容医疗机构责任导致医疗美容达不到约定效果或者消费者容貌受损的,美容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退还费用或者重作,并依法赔偿损失”。本案中,消费者与美容美甲店就美甲的效果事先进行了约定,但制作的效果达不到预期,该美容美甲店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此,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一是消费者在与商家进行定制服务时,双方约定的内容要清楚明白;二是双方的沟通、交易过程可追溯,最好能提供相应的票据、聊天截图等;三是消费者在发现自身利益受损的情况下,要及时维权。

通讯员 沈新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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