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毛林飞)原本只有1.9米高的设施如今已拆除,低于消防车、救护车高度的限高杆也已改建。日前,路桥区检察院检察官开展限高杆专项监督“回头看”活动,深入辖区各镇、街道进行实地走访。
“救护车车身高度在2.44米-2.59米,消防车车身高度为3.21米-3.8米,不符合规定的限高杆成了生命通道的‘拦路虎’。”据该院第五检察部施金龙介绍,去年9月,他们了解到,路桥飞龙湖某村道就曾因限高杆太低导致救护车无法通行,延误了宝贵的救援时间。
于是,路桥检察院开展限高设施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检察官们深入辖区各镇、街道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有42处道路限高杆设置不符合规定,限行高度最低的仅为1.9米。
对此,路桥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限高设置不符合规定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并对辖区内道路设置的限高设施进行专项排查。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限高杆存在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不必要的限高杆进行拆除,对必要的限高杆调整高度或改装成活动限高杆。经检察官回访,42处不符合规定的道路限高杆均已整改到位。
“保障民生民利、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核心价值。”该院检察长赵勇表示,下阶段将聚焦社会治理难点问题,把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的社会治理效能,答好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