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聆听)2月7日,市政府发布森林禁火令,自发布之日起至2月28日止,全市林地及距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所有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我市近期天气持续干旱,森林火险等级较高。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全市森林消防工作,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发布了森林禁火令。
森林禁火期间,严禁野外火源,严惩违法用火。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要派员严防严守,重点看牢和禁止明火上坟、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焚烧秸秆、烧荒烧草、野炊烧烤、燃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行为。
森林禁火期间,违反本禁火令者,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森林火灾肇事者,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