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飞鹏整理
▲ 昨日,记者从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自4月1日起,我市将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奖50万元。(据《台州晚报》3月1日3版)
@无人之岛:我认为,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可获重奖,这是台州保护环境“走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对于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环境监督,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踏浪:团结就是力量,在治理环境问题上,环保等职能部门责无旁贷,但这些部门既长不出千里眼、顺风耳,也没有三头六臂、七十二般变化的能耐,靠他们“单打”成不了气候,更需要群众联合起来。
@青花:在我看来,要发挥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作用,必须“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只有每一起违法行为都得到惩处,才能激发群众更多的参与热情,而在兑现举报奖励的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举报者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