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开展“三公”经费管理检查

本报讯(通讯员梅婷婷)“单位间公务往来无公函接待,公务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工会费支出不规范……”日前,三门县财政局会同县审计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国资局等相关单位,组成6个检查组,分3轮对全县各乡镇(街道)、所有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县级部门及下属单位、国有企业及指挥部等104家单位的津补贴(实物)发放、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使用等各类公务开支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各部门在专业人员的精准“体检”下,发现了一些“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此次专项检查中,共发现51家单位存在问题,25家单位限期退回相关违规费用共计81.78万元。

近年来,三门县通过构建“1+12”监督模式,不断规范“三公”经费管理。“1”即严格落实县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12”即督促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2家主责单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实现监督检查关口前移。

2021-03-21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07659.html 1 3 三门:开展“三公”经费管理检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