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翟雅璐)在没有任何审批文件的情况下,擅自挖掘城市道路,不仅会对市容市貌造成破坏,且不正规的施工还可能给市民出行带来安全隐患。近日,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中心与执法中队联合行动,对辖区内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解放南路和凤凰西路交叉口有一处施工地,存在未经审批擅自挖掘道路、占道堆放物料及破坏绿化草坪等现象,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进行证据固定并对当事施工方下发《调查询问通知书》,拟立案查处。
“我们在施工现场看到挖掘机等设备正在作业,道路开挖深度约3米,长度约25米,涉及人行道及绿化草坪。现场施工工具、路砖和挖掘出的泥土堆放在人行道上,给路人通行带来极大不便,且因深坑底下存在光缆、电缆等管道线路,施工现场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说。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私自开挖道路属违法行为,擅自挖掘城市道路不仅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严重影响车辆、行人的出行安全,对道路路面也将造成严重破坏。”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白云中队负责人王建国说,按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擅自挖掘的行为最高可罚款2万元,切记一定要先审批、再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