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供销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时作出的重大决定,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浙江省委省政府积极深化落实,作出了系列部署。台州“三位一体”改革有基础、有条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作出了全力打造“三位一体”改革示范市的部署决定,我们要全力以赴、积极落实、改革创新、勇于实践,形成“三位一体”改革台州经验。
“三位一体”改革总体设想建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精神,持续推进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有机融合,加快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持续强化政府主导、供销推动、市场决定、社会协同,使各方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持续建设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涉农组织横向集中、纵向一体的新型服务体系,加快建成运行规范化、管理数字化、服务全程化、产业融合化、运营实体化、保障协同化的“六化”体系。
一、示范推进农合联组织体系建设,实行运行规范
推进“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标准化建设,完善农合联内部管理机制,规范农合联“三会”组织体制。根据国家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3年工作安排,构建组织体系、生产服务、供销服务和信用服务的“1+4”标准化体系,形成1个市级标准和4个县级标准的编制,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完成“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标准化体系建设。
二、示范推进农合联转型,实现管理数字化
加强农合联会员信息的收集与数字转化,不断完善和优化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农合联会员评级管理和应用。将数字农合联建设纳入全市数字乡村建设总体方案中统筹考虑,积极推动市、县农合联数字化转型。通过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技术,积极实施为农服务数字化提升工程,建设数字化应用云平台和核心数据资源库,开发数字化掌上应用平台。建成覆盖全市、产业链互通、服务链协同的数字农合联,实现农合联管理和服务精准化。加快农村供销数字化赋能,促进生产与服务、供给与需求的数字化产销一体化对接,推进生产、供销与信用的数字化协同,为农民、农村合作经济主体提供更加普惠、精准、便捷的金融服务。推动改革成果数字化展示,以“实体+数字”的形式展示台州“三位一体”改革在促进乡村振兴实施中的作用。
三、示范推进农合联为农服务,实现服务全程化
全面加强农业生产服务,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建立“首席专家+专家团队+产业农合联+合作社+基地+农户+渠道”的新型农技推广服务模式,提供生产技术服务、产品信息服务、市场渠道服务。新建15家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加快农资企业经营服务转型升级,促进农合联会员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推进产业农合联建设,2年内新建15家产业农合联,总数达到50家。建设一批带动力强的实体组织和覆盖面广的服务平台,促进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快健全城乡商贸服务体系,推广集采集供、联采联销、消费合作等新型商贸流通模式,降低采购成本。加强销售平台和销售商培育,在商品组织、员工培训、融资借贷、市场开发和客户维护方面提供专业服务。新建15家商贸服务中心,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推进公用品牌组织运营能力。着力创新农村信用服务,进一步建立完善风险补偿及损失弥补机制,创新质押、抵押方式,开发农业供应链金融或其他信贷服务新产品,扩大新型合作保险试点。形成信用评定、授信贷款、担保贷款、风险防控相结合的信用服务体系。积极拓展乡村环境服务,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建再生资源服务体系。
四、示范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产业融合化
努力推动柑橘、粮油、茶叶、食用菌、中药材、农家小吃、乡村旅游、农村手工业等特色产业通过产业农合联链接联合社、基层社、运营公司等实体组织,提升产业辐射能力,促进一二三产融合,不断推动农村传统产业转型。推动农业生产服务主体再联合,引导农合联会员参股或创办龙头企业,以产业融合为导向,以资本结合为基础,建立服务链不同环节上主体之间的合作联结机制,努力形成“层层向上参股”的利益共享机制、“层层向下参股”的经营指导机制和“按交易额返利”的二次分配机制,打造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和农业全服务链、全产业链利益共同体,使农民充分享受产业融合发展带来的收益。
五、示范推进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主体建设,实现运营实体化
培育壮大基层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新型基层供销社,建立向基层输血机制,提高基层社造血能力。推动小农户家庭农场入社和合作社联合,探索新型组织联合和利益链接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共建共赢。发挥为农服务龙头企业作用,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产业链、价值链高度融合的农业发展高地。建立合作投资服务机制,发挥全市合作基金和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的作用,引领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发展。
六、示范推进组织保障机制高效运作,实现保障协同化
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三位一体”改革领导小组,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农业农村部门主管、供销社执行和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加强改革配套协同,出台更多支持农合联发展的具体政策导向,优先支持和鼓励农合联承接涉农部门事业单位经营性服务事项。加快落实市委文件精神,涉农部门的经营性服务事项和涉农公共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或购买等方式,优先依法交由农合联承担。充分保障“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的工作经费。加大宣传,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典型,扩大影响,营造良好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