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的“干江模式”值得借鉴

黄保才

以“股份众筹”的方式,集村民之资,统一使用,兴办文旅项目,赚来的钱按股分红,增加村民资本性收入。这条村民共同富裕新路子,经由玉环市干江镇探索实践,被证明行之有效,初结硕果,堪称共同富裕的“干江模式”。这几天本报推出“解码”连续报道,旨在为各地学习借鉴提供参考。

股份制是最近数百年来,“活”得最长久、最有效的经济组织形式。台州是中国股份合作经济的发源地,改革开放初期,得益于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股份合作制曾为台州完成原始积累,从一穷二白的落后地区,迈向东南沿海发达城市,打下民营经济厚实家底,作出不可磨灭的历史性贡献。

进入新时代,干江镇广大干部群众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推陈出新,传承弘扬股份合作内在机制,创造性地尝试“打硬股2.0版”,集众人之资、众人之智、众人之力,以产业发展为重点,推进乡村振兴,壮大集体经济,助农增收致富,个中做法,可圈可点。

共同富裕的“干江模式”,核心要义有三:一是村集体占股51%,以绝对控股牢牢掌握经济发展主导权、决策权,体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勇气和魄力;二是村民自负盈亏,“入股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在股本设置“投得起、亏得起”前提下,他们对“股份众筹”认识到位,既释放了发展经济、发家致富的强烈愿望,也表达了所有权和使用权分开后,对经营者的莫大信任;三是村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股份众筹”运作文旅产业项目获得成功的坚强保障。村“两委”成员尤其一把手,必须是强担当、有智慧、乐奉献的“能人”,才能带领村民走出一条可持续的共同富裕路子。

“干江模式”当然可以深化,譬如在“股份众筹”基础上,采取开放姿态,因时制变,有机吸纳而不是一味拒绝工商资本参与,发展成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或可以“办更大更多的事”。各地不妨结合自身实际,“择善从之”,借鉴创新。只要谋求村民共同富裕的初衷和目标不变,借力借势推动乡村振兴的步子,或许可以迈得更大更快。这与时下有的地方,单纯引进工商资本,一味让渡当地资源,搞美丽乡村建设,漠视村民利益,“中看不中用”,不可同日而语。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浙江作为唯一省份,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主要是探索推进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其中的重点是“可复制可推广”。民营经济先发的台州,在这方面具有先天优势,干江镇的探索实践,无疑有普遍性、代表性,因为这一模式本质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共同富裕提出的要求:“要充分尊重广大农民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把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也是全面小康的“升级版”。但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同步、同等富裕”,而是部分到整体的逐步富裕、普遍富裕基础上的有差别富裕、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全面富裕、低层次到高层次的过程富裕。“干江模式”中,有一条经验特别重要,就是通过发动村干部、致富能人,为有意向参股但无力出资的困难户垫资入股,解决了一村一地“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难题。

2021-04-28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11418.html 1 3 共同富裕的“干江模式”值得借鉴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