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判决一起电信 网络诈骗“案中案”

本报讯(通讯员郭佳莹 潘佩静)自以为掌握了“财富密码”,却不料团伙内有人心怀鬼胎,将诈骗赃款据为己有,上演了一出“黑吃黑”大戏,经天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天台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中案”进行判决。

2018年,齐某、谢某、许某(刑拘在逃)等人想着搞点钱花花,于是共同出资开发“xx宝”跑分软件,同时收购了大量的“诈骗三件套”(银行卡、U盾、电话卡)以转移资金。

同年10月,“xx宝”正式上线,以“日进千元”为诱饵,吸引了上百人充值跑分以赚取高额佣金。短短二十多天,就有500余万元的资金流入“xx宝”,齐某等人眼看金额越滚越大,立马将“xx宝”停运。500余万元被齐某等人瓜分,挥霍一空。

在“xx宝”运行期间,诈骗共犯之一的许某贷款到期却无力偿还,眼看着资金大笔大笔地流入,于是在诈骗款项上动起了心思。

他先是联系上了好友朱某,朱某明知许某要“黑吃黑”,仍按照许某的指示联系卡主樊某挂失补卡取现,“暗中截取”了110万元赃款。不久,银行卡被挂失的事情被齐某等人发现。

经审理,天台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齐某、谢某构成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十一年六个月;朱某构成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樊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2021-05-13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12653.html 1 3 天台判决一起电信 网络诈骗“案中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