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醒竹)近日,温岭王女士用的一款卸妆膏,妆没卸掉,却卸出了满脸的红疹,险些毁了容。
王女士说,她在温岭城北一家新开的护肤品店购买了一款价值90元的卸妆膏。没想到当天晚上回家使用时,拿到脸上刚搓揉了几下就出现了疼痛瘙痒的感觉。过了10分钟左右,脸颊两侧的皮肤上已经布满了大片红疹,甚至连唇周一圈的皮肤也开始发红发痒。
王女士急忙跑到医院就诊。医生表示,这款卸妆膏含有刺激性物质,而王女士本身的肤质也是过敏性的肤质,所以并不适用这款产品。为此,王女士花了518元的治疗费用。
“本想着卸完妆后脸上清爽干净,却没想到是使用后脸上又痛又痒,还让我多付出了500多元的治疗费用,店里必须给我一个说法!”王女士找到该商家要求全额退款并要求补偿各项损失2000元,被商家拒绝。
于是王女士向12315投诉。消保工作人员认为,根据新《消法》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经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店家退还王女士货款90元,并一次性赔偿现金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