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声明

本人陈先琴,因在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台州水产品交易中心A01摊位,向他人销售河豚鱼,违反了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属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害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特向广大消费者赔礼道歉,保证坚决改正,永不再犯。

声明人:陈先琴

2021年6月2日

2021-06-02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14577.html 1 3 道歉声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