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常态化规范化 推进澄清正名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郑梦楠 记者章海英)“经调查核实,反映杨浩同志相关问题的信访举报不实,现特此进行澄清……”近日,一场“暖心”会议在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会议室内召开。会上,该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为该局执法大队临时负责人杨浩受到的失实举报进行了澄清。

今年1月,有群众反映杨浩利用职权私自解封此前查封的县某铜业有限公司的熔炼设备。接到举报后,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通过初核谈话、翻阅资料等方式,还原了事情真相,经查,杨浩执行该公司熔炼设备查封、解封程序,系正常行使环保部门依法赋予的职责,不存在私自解封行为,该举报是一起失实举报。

近年来,三门县纪委县监委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工作机制,营造“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良好氛围。该县纪委县监委对澄清正名适用情形及不适用情形、方式方法、审批流程、实施过程等环节进行了规范,确保澄清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此外,县纪委县监委在澄清正名后及时开展跟踪回访,扩大澄清正名的综合效果。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县监委已为13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正名,召开澄清会13次,发放《澄清通知书》13份。

2021-08-09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20640.html 1 3 三门:常态化规范化 推进澄清正名工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