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

未来五年,就业优先如何全面强化?

新华社记者姜 琳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会议提出,要继续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政策优先位置。

未来五年,就业优先政策怎样全面强化?就业扩容提质如何实现?记者采访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多位权威专家。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宏观政策支持就业优先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这是“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

按照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最新部署,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国将强化财政、货币等政策支持就业的导向,促进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发展,推动服务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多渠道促进灵活就业。

“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经济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就要求我们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构建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的良性循环,推动就业岗位扩量提质。例如,在构建新发展格局过程中,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在实现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过程中,注重培育就业新增长极。

“要在宏观政策上坚持就业优先,切实把就业指标作为宏观调控优先考虑的方向,推动财政、金融、投资、产业等政策聚力支持就业,增强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的能力,让经济增长更多惠及中低收入群体。”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副主任赖德胜说。

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

创业是就业之源,中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是就业最大的“容纳器”。

根据相关安排,“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强化创业带动就业,放大就业倍增效应。深化“放管服”改革,破除束缚创业的壁垒,加强创业支持,保护企业家精神,激发劳动者创业积极性。

“我国有1.4亿户市场主体,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双创’主体。它们如同经济大海中的一艘艘小船,体量小但数量多,能提供大量岗位、承载更多就业。”赖德胜认为,市场主体缺乏活力,就业目标也就难以实现。

他表示,未来五年,一方面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等,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让大家有信心、有恒心,想创业、敢投资。另一方面需加大对初创实体支持力度,提供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莫荣说,各政府部门可支持建设一批高质量创业孵化载体和创业园区,提升创业服务能力,打造一体化创业服务体系。通过精心组织各级各类创业促进活动等,持续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就业容量。

新就业形态被称为稳就业的“蓄水池”。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达2亿人。着眼“十四五”,这次会议提出,推进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健康发展,增加新的就业岗位。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未来一段时间,各项规范、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举措将陆续出台。人社部门还将抓紧清理和取消不符合上位法或不合理的收费罚款规定,为灵活就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做好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全面提升就业质量

我国有农民工约2.9亿人,2021年高校毕业生已达909万人。

记者获悉,“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完善机制和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等就业服务。努力消除就业歧视,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和大龄、妇女劳动者等权益保护。

“一方面针对就业重点群体,强调实现就业数量,利用大数据等手段提高服务能力,提升供求匹配效率,提高他们就业的稳定性。另一方面针对大龄、女性等就业困难群体,强调改善就业质量。特别是在人口老龄化加速、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以及延迟退休即将到来的背景下,维护好他们平等就业、休息休假等方面的权益。”赖德胜说。

莫荣建议,未来要在改善需求、优化供给、强化服务,尤其是青年职业精神教育培训上下功夫,以解决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就业问题。强化平等公共服务和权益保障等举措,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并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为乡村振兴发挥更大作用。

提升就业质量、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提高劳动者技能是关键。面向市场需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和安全生产素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实施“十四五”职业培训国家专项规划、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持续推进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同时构建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促进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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