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谢佳嫔)近日,家住横峰街道的李阿公到温岭市公安局牧屿警务区报案,称其银行卡被人盗刷,损失3万多元。
案发当日傍晚,李阿公到银行取钱时被柜员告知余额,才发现卡里积蓄突然少了3万多,便让柜员帮忙查询资金去向。系统显示,3月迄今每个月账户都有不少支出,每笔金额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所有支出均转入一个名为“小洁”的微信账号。
这位收款人“小洁”,李阿公表示根本不认识。
经民警调查,该微信账号使用人叫王某琴(四川人,42岁)。民警将其刑事传唤至警务区,王某琴自知难以抵赖,便承认了犯罪事实。
3月中旬,李阿公到王某琴经营的手机店购买手机,因当时店里有活动,阿公额外获赠了一个新号码,顺带让王某琴帮忙注册了微信号并绑定了银行卡。王某琴在操作的同时,将微信支付密码偷偷记在了心上。
王某琴称,注册该微信号时,实名认证使用的是她的身份信息,但绑定的银行卡却是阿公的。事后没几天,阿公嫌微信号多了麻烦,找到王某琴希望帮忙注销,也就是这个时候,王某琴将这个微信号据为己有,并更名为“小洁”。
3月中旬以来,王某琴不断将阿公卡内的钱小笔小笔转到微信零钱,再提现到自己的银行卡,盗转金额高达36000元。
目前,王某琴已被刑拘,所盗钱款已全部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