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法》《浙江省公路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台州市椒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拟使用治超电子检测系统采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信息,并于事后进行追查处理,对超限运输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启用治超电子检测系统的路段:
1.G228国道K3898+700外西检测点(前所街道外西村路段,往椒江方向);
2.G228国道K3904+270岩头检测点(海门街道岩头村路段,往杜桥方向);
3.X112县道K2+900外西检测点(前所街道外西村路段,往椒江方向)
二、系统启用时间及处理地点:
自2021年12月25日零时起,凡经过上述治超电子检测系统点位涉嫌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应自觉到台州市椒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业务科(椒江区枫南路317号)依法接受处理。
特此通告。
台州市椒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