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问题清单第二十九条第三项)我市已完成整改,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台州网查看www.taizhou.com.cn。
公示期为2022年1月13日-1月19日,共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受理单位: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电话:0576-88510350
传真:0576-88510750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台州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