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台州市路桥方伟彩印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4762526586H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印刷集聚区

2021年7月14日,本机关向当事人作出台路环罚字〔202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于2021年7月16日邮寄送达。

截至2022年2月21日,当事人缴纳了0元罚款。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催告当事人将罚款缴清。当事人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在本催告书送达十日后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无法以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当事人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路桥分局领取催告书(电话:0576-82409131),逾期即视为送达。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25日

2022-02-25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38195.html 1 3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