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3月9日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0日至14日在台州市区召开(时间如有调整,授权主任会议确定)。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吴晓东关于台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台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台州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2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海燕关于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庆关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美鹏关于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票决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八、选举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台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台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通过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十、其他事项。

2022-03-10 (2022年3月9日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39469.html 1 3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