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强
新乡贤是指拥有较高道德素养和丰富的知识技术或资源的特定群体,新乡贤参与乡村共同富裕事业,既是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期盼,也是“先富带动后富”的责任所在。然而新乡贤参与山区乡村共富还处于起步阶段,山区乡村在此过程中凸显出诸多困境,极大阻碍了山区乡村共富战略的实施。
一、新乡贤促进山区乡村共同富裕的困境
(一)政策制度不够完善。一是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的保障。目前,我国并未出台具体明确的规章制度来促进新乡贤规范化发展,因此新乡贤的建设始终缺少一道保护屏障。二是缺乏新乡贤组织建设。新乡贤分散于全国各地且分布又不均匀。基于此,党委政府应加强新乡贤组织建设,需要建立起合理的组织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考核评估方案,以规范新乡贤的行为。三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有效激励是新乡贤促进乡村共同富裕的关键一招。特别是山区乡村生活条件艰苦,新乡贤与乡村之间缺乏相互认同感,而地方政府缺乏对新乡贤长效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与鼓励等多样化的激励方式,从而导致新乡贤积极性不强、动力不足或组织的活动质量不高,难以充分调动新乡贤参与乡村共富事业的积极性、主体性。
(二)平台与渠道缺乏。目前,国家大力号召新乡贤返乡助力乡村共富,但部分山区党委政府没有积极发挥企业家、专家学者、大学生、技能人才等新乡贤在山区乡村共富的重要作用,没有主动联系和组织在外乡贤为山区乡村出谋划策和参与建设,也没有提供新乡贤参与到乡村共富中的平台和渠道。由于山区乡村经济发展缓慢,资金、技术匮乏等原因,难以为新乡贤提供合适的服务载体,也尚未开启吸引人才回乡项目,导致人才回乡无门,难以参与乡村发展建设。此外,乡村基础设施配置的不完善,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着新乡贤才能的施展。新乡贤自身参与积极性较低、发挥的作用较小。
(三)新乡贤文化宣传缺失。新乡贤虽然出自乡村,但由于长期在外,与家乡联系紧密度较低,且传统的家族观念愈发淡薄,因此他们多以旁观者角度看待乡村事务。反之,从村民角度来看,这类新乡贤只是回乡的“客人”,对家乡的归属感并不深,村民和新乡贤的关系较为疏离。部分地区因新乡贤文化不深入、乡贤宣传力度不到位,致使乡村居民对新乡贤的情况与能力不了解,造成对新乡贤的弱信任,很难对新乡贤敞开心扉、有效交流,乡村居民也并不愿意由新乡贤去掌握资源和权力,形成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阻力。新乡贤对山区乡村以及村民的信息了解不全面和投入精力有限,以致其引领山区乡村共富能力被削弱。
二、新乡贤促进山区乡村共同富裕的路径
(一)完善政策制度体系。通过明晰新乡贤的权责、规范新乡贤行为的规章制度,实现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一是要不断完善对新乡贤的监督与管理体系,鼓励村民积极监督新乡贤,畅通群众检举渠道,及时对新乡贤的不当行为进行披露处罚。二是加强新乡贤组织建设,加大对参事方式、职权使用等的监督与管理。三是对乡贤个体进行适当奖励或激励,调动乡贤投入乡村建设的主动性和充分运用自身资源的积极性,应当多以荣誉奖励为主。
(二)构筑新乡贤作用平台。基层党委政府要充分利用当地村庄的资源和优势,科学规划,吸引新乡贤投身到乡村共富事业中。一是充分发挥新乡贤智力、人脉、资金等优势。吸引新乡贤回乡投资办厂,既能将乡村的资源有效利用起来,同时也能为村民提供本地就业的岗位,实现务工收入与照顾家人“两不误”;充分发挥新乡贤的人脉关系等资源,给乡亲提供产业发展、种植养殖技术、销售渠道牵线搭桥等帮扶,解决农产品滞销等问题。二是将新乡贤资源引入精准帮富。发挥新乡贤眼界宽、思维活、资源广等优势,为当地公益慈善事业出谋划策、出钱出力,同时帮助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提高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实现共富。
(三)浓厚新乡贤文化氛围。通过宣传新乡贤文化,提升群众对新乡贤的认同感。新乡贤是助力乡村共同富裕的关键力量,因此要逐步建立以新乡贤为核心的乡村共富队伍,充分发挥新乡贤文化对乡村共富的积极作用。一是开展“新乡贤文化进文化大礼堂”活动。通过乡村“文化大礼堂”向广大群众展示优秀乡贤的丰富履历和光辉事迹,让公众充分全面了解新乡贤所具有的品质和能力。二是借助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录制新乡贤事迹的视频,展示和宣传新乡贤风采,提升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