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一开,原告发现告错了人

经查,可能有人冒用了“被告”的身份信息

本报讯(通讯员朱 丹 王梦婷)近日,在路桥区人民法院法官安排下,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告杨某某与远在贵州的“被告”宋某某通过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视频见面。可杨某某一见到宋某某立马表示,这并非之前向他借钱的人,他当即通过视频道歉,当场撤诉。

不久前,杨某某拿着一张2018年1月的借条到路桥区人民法院,起诉他家曾经的租户“宋某某”,要求其偿还借款1万元,并提供了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等。杨某某称,“宋某某”租住在他家时,他曾多次催讨,但“宋某某”一直拖着,几个月前,对方忽然失联。

贵州省安龙县的宋某某收到材料后,也百思不得其解,自己从没做过违法乱纪的事情,怎么就收到了法院传票?他马上联系了法官,表示没有到过浙江路桥。

看着宋某某和“宋某某”的身份证,名字、户籍、身份证号等信息都一样,就连照片,看上去都长得有点像。在法官的仔细询问下,原告回忆说,当时“宋某某”租房时,原告发现身份证和本人不太像,“宋某某”搪塞说拍身份证时还小。

意识到“宋某某”的行为可能已经涉嫌刑事犯罪,法官及时提醒杨某某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整理了相关证据材料做好移送准备。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案进行立案。

2022-05-26

经查,可能有人冒用了“被告”的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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