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迟不缴纳罚款 一公司被强制执行

本报讯(通讯员占鹏)近日,玉环市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对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的一起执行人拒不执行处罚决定实施了强制执行,执行金额5万元,这也是该局今年第一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

据了解,这是一起乱倒建筑垃圾案件,被执行人是台州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去年6月29日晚,该公司为省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将非玉环市工程工地挖掘产生的黑泥运至玉环,倾倒在芦浦镇隔岭村的空地上,被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城中队当场查获。

同年8月6日,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但是收到决定书后,当事人王某却迟迟未缴纳罚款。起初,王某表示缺少资金,想缓期一个月再缴纳罚款,之后又以各种“花式”借口拒绝履行。

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期满后,王某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催告后,王某仍未履行。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玉环市人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向被执行人台州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该公司名下7辆重型自卸货车。

直到这时,该公司才认识到事情严重性,立即缴纳罚款5万元,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及申请执行费650元。

据悉,从2018年起,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启“城管+法院”联动模式,借助司法强制力,加大相对人的违法成本,减小城市管理的难度,彰显城管执法的权威性,截至目前,已强制执行案件38起。

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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