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颜敏丹 通讯员冯 溢 金宇婷)“不节食不运动,只要定期服用我们的减肥神药,月瘦10斤不是梦,保证不反弹,无副作用……”面对这样的宣传,有人心动且行动了。可权威机构检测结论是:“减肥神药”含违禁药物。
近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被告人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3年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2019年8月,身材有点胖的潘某,在朋友圈认识了一个昵称为“完美瘦”的好友后,购买了一瓶装有绿色胶囊的减肥药。潘某服用一段时间后,有点瘦了,于是她觉得有利可图,便开始在朋友圈和自己的美容店里售卖这个减肥药。
潘某大力推广,招揽了许多生意。2020年10月10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潘某处查扣到尚未销售的“纯中药燃脂弹蓝色胶囊”“心形粉色压片”“绿色椭圆形压片”等减肥产品共计225粒。经检测,上述减肥产品中均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经查,潘某通过微信朋友圈推广的方式销售上述减肥产品,销售金额达3万元。
2020年11月6日,潘某接到温岭市公安局大溪派出所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其涉案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他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郭某某。
法院认为,潘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被告人潘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有立功情节,且认罪认罚,决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