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预告登记筑牢 二手房交易“防火墙”

本报讯(记者葛星星)“合同编号、合同约定的不动产总价、首付款等信息都可以在预告登记证明中记载,办理也很方便!有了官方监管,二手房交易更放心。”市民李先生看中椒江亿嘉时代广场的一套房子,日前,他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同步办理了预告登记。

二手房交易中,卖房方收不到尾款、一房两卖骗首付、业主反悔私下加价等情况偶有发生。为有效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我市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不动产买卖预告登记,目前已办理近2000笔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简单来说,在二手房交易中,在未支付全款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可先行办理转移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期间二手房无法再次交易或再次抵押,待全款付清房款后再办理预告登记转本登记,既可以避免“一房二卖”,保护购房者权益,也可以确保购房者支付尾款,保障卖房者房款安全。

中国银保监会台州监管分局统计信息科科长童渊介绍,通过二手房交易不动产买卖预告登记,金融机构可以对买卖双方的真实性、交易合同的真实性进行有效判断,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市民权益。“我们也将督促各银行积极落实预告登记制度,全面提升按揭贷款、提前还款等办事效率,压缩银行内部办事时间。”

2022-10-24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58084.html 1 3 不动产预告登记筑牢 二手房交易“防火墙”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