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

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内容:整合后总面积79.82平方公里,核心区块东至横淋线、百丈路;南至横湖东路、西至田园路;北至中心大道、长江路;用地面积约7.52平方公里。东部区块东至海岸线,南至东南工业园区2号路、西至228国道;北至新河至滨海伍佰屿连接线;用地面积约67平方公里。上马工业园区东至淋石路;南至安澜路、钓箬路、西至海滨大道;北至下坦路;总用地面积5.3平方公里。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1.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www.wl.gov.cn/art/2022/10/24/art_1413587_59009012.html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已放至建设单位,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进行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公民、法人、组织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wl.gov.cn/art/2022/10/24/art_1413587_59009012.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常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建设单位: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6-86680630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东部新区松航中路1号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箱:113984007@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9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公示单位: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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