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14”的垃圾桶说起

曹怡宁

2月14日这天,不仅民政局结婚登记处、路边花店、商场礼品店等成为“热门景点”,连路边随处可见的垃圾桶也突然成为“网红打卡点”。这波热度,源于当天因“拒绝”而被丢弃的鲜花和礼品盒,加之社交媒体的推波助澜,让“2·14”翻垃圾桶走红。当然,这现象背后,有许多值得年轻人深思的地方。

“转手弃之”的冲动行为要不得。对于“2·14”垃圾桶里的“淘金热”,不少网友吐糟,与其羡慕“连垃圾桶都能收到花”,还不如真挚地谈一场恋爱。爱情源于“新鲜”,忠于理解和相守。对于“路过之人”,拒绝有时不失为一种“最有礼貌”的行为,但对于相赠的鲜花和礼品,“转手弃之”不仅会造成浪费,也会在年轻人群体中形成一股不良风气,拒收或者送回在笔者看来是一种不失身份、更为合理的办法。人民日报公众号“夜读”栏目中曾有言,最好的爱情,是“亲密有间”,多为追求的人、相爱的人考虑,不让鲜花和礼品的赠与,成为她或他的“负担”,让相爱相知更加轻盈、坦荡。

推波助澜的“流量天才”当不得。随着这波垃圾桶里的“淘金热”,“捡花攻略”“致富指南”等相关话题瞬间登上热搜,阅读量更是超过千万。不少微博、短视频的博主嗅到了风向,打起了“2·14”垃圾桶中捞“流量红利”的主意,不仅有通过制作“暴富秘笈”“垃圾桶资源点攻略”等收割流量的,更有部分博主为博取眼球而“自掏腰包”购买礼物,丢弃在垃圾桶中进行摆拍,只为博得更多关注。“流量为王”的当下,尝新尝鲜的行为虽能瞬间增流,但仍要把持好“正向”的度,切勿为博关注,而引导不良风气,忘记了互联网的“底线”。

“无本买卖”的淘金之风跟不得。“零投入”+“高回报”,这笔“无本买卖”吸引不少网友加入其中。触手可得的“爱情盲盒”和成为潮流的“淘金”风向,让不少原本不好意思的年轻人“追逐潮流”,更有甚者网上摇人、组团“淘金”。而不少网友忽略了,现实中“捡到就是赚到”观念并不完全正确,如遇某些藏在花中、礼物中的贵重物品,可能原主并无丢弃意思。根据《民法典》第312、314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如私自占为己有,可能构成犯罪。一时的“淘金热”不过是一阵风,但法律的“红线”始终不容触碰。

2023-02-20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67191.html 1 3 从“2·14”的垃圾桶说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