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叶晨阳)为不断壮大资本市场“台州板块”,更好地发挥上市公司示范引领作用,我市日前出台了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和高质量发展新政。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化,取消精选层板块、成立北交所,台州原有支持企业上市挂牌和高质量发展政策部分内容已无法适应资本市场的结构性变化。“此次新政在股改培育、项目落地等方面做了修改完善,加大了科创板上市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说。
譬如,加强企业培育,引导企业规范股改提高内部控制质量,对经认定的拟上市或拟挂牌新三板企业完成股改,其支付给中介机构费用按实补助,总额分别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在完成辅导备案或挂牌新三板时兑现。鼓励企业在不同发展周期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按照IPO不同进程分段补助,分别在辅导备案、报会(交易所)、上市环节给予1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项目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引擎。今后,我市将积极鼓励上市公司资本市场融资募投项目落地台州。对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在台州辖区内项目的,按实际投资额的0.3%给予补助,但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涉及注册地与投资地跨县(市、区)的,按照“谁受益、谁补助”原则落实补助。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上市公司产业园区、总部基地,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引领作用;优先保障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项目用地,对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募投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而境内上市公司注册地、境外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地、新三板挂牌企业注册地迁至我市的,也有利好消息,将按照企业年度净利润的5%给予补助,从企业迁入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开始,连续补助三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据悉,该新政有效期3年,涉及同一事项或条件出现两次以上的不重复享受。截至目前,我市上市公司总数达72家,A股上市公司数稳居全国地级市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