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传媒通讯员何央青 张 威
【案情简介】
天台县三合镇某村鲍某甲与鲍某乙两兄弟房屋相邻,因土地道路通行权问题而引发矛盾,两个家庭为此结下长达10年的怨气。
多年来,该村村干部及多届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中撮合,多次组织调解,但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始终没有化解。今年,双方因本村登丘地土地界址确定不好而发生激烈争吵,一直争执不下,特申请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
【调解过程】
今年1月,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后,查明两家原先系宗亲,关系不错,后来因道路通行权心生隔阂,最近双方孩子分家需要建房,因土地界址确定不好激化了矛盾。之后,调解员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认为此次纠纷是个契机,如能圆满解决,可重修两家关系。
在镇综治办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指导协调下,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利用返乡乡贤、老党员等调解力量,积极组织化解。调解员耐心分析、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的法律法规,让他们了解邻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提到邻居之间应当为生产、生活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最后,双方孩子率先放下心结,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两家握手言和,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