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颜敏丹 通讯员金宇婷)汽车钥匙扣标上豪车商标,虽说可以卖个好价格,但这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近日,温岭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颜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颜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2020年6月30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例行对辖区内商户的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在一个民居改造的库房里,经营者开设了3家网店,雇用4名员工,主营汽车钥匙包组件销售。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标有起亚车标的车钥匙套2470个,标有别克商标的钥匙套1578个,还有其他豪车商标的钥匙扣和钥匙包。执法人员当即扣押了部分商品,并予以立案调查。
颜某自2014年起经营网店,2017年开始销售汽车金属钥匙扣等产品。最开始,他销售的是无品牌钥匙扣,见销量不好,他便要求厂商发货时在钥匙扣上贴上不同汽车品牌的商标,在钥匙皮套热压汽车品牌商标,然后将这些商品在线上销售。截止2020年6月,颜某销售带有汽车品牌的钥匙扣(圈)、钥匙包所获金额约12万元,获利约1万元。
案发后,颜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获得商标权利人的谅解。本案审理过程中,颜某退回犯罪所得,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当庭认罪。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品牌产品时,要仔细核对产品信息,同时注意保存购物小票、发票等,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产品,要提高警惕,切勿“因小失大”;希望经营者不要知假售假,谋取不当利益,最终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