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传媒通讯员林 英 王世杰
【事件起因】
今年7月的一天,临海市大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柳秀友在值班时,中年女子赵某带着10岁左右的女孩小晚(化名)提出调解申请。
原来,赵某是安徽人,与临海籍男子周某结婚登记后生育了女儿小晚,后双方在2017年7月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约定小晚归赵某抚养,抚养费由周某承担。同年8月,赵某向临海市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的诉讼,在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中,双方当事人约定婚生女儿小晚变更为由父亲周某抚养至独立生活为止。
2019年3月,赵某再次向临海市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的诉讼,在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中,双方约定小晚变更为由母亲赵某抚养至独立生活为止,赵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之后,赵某带着小晚回其老家安徽生活。
近几年,赵某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除了抚养女儿小晚,她还需要赡养年迈体弱的父母,经济上捉襟见肘,陷入困境。赵某和小晚多次找周某协商,要求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未果。万般无奈的母女只好从安徽来到临海,先后向临海市社会治理中心以及妇联等部门反映,并向临海市大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赵某母女来临海,吃住行都需要花费。小女孩几次提及父亲,泪眼涟涟。调解员仔细查看了她们上交的资料后,立刻联系周某了解情况。周某开始有些排斥,直言之前在市社会治理中心调解过,并没有成功,不愿意来大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再次参与调解。
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通过孩子对父爱的渴望和对父亲的想念入手,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告诉周某,未成年人的生长发育需要家庭和社会给予物质上的支撑和精神上的呵护,离开周围的人和社会的支持,就不可能正常发育,甚至不能维持生命。见周某的态度有所松动,但还有些犹豫,调解员进一步引导他说出心中顾忌。
原来,周某和赵某离婚后,已经再婚,目前生活很幸福,还有了孩子。他心中虽然也牵挂小晚,一则多年没有共同生活难免情感有些淡薄,二则对前妻反复变更小晚的抚养权心怀芥蒂,三则他担心处理不好会影响现在的家庭,不敢也不愿和现在的妻子说女儿来临海找他的事。
调解员清楚周某的担忧之后,经过他的同意,联系了周某的现任妻子和丈母娘。当调解员说了小晚目前的生活现状,以及孩子对父亲的想念后,她们心有触动,同意了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方案。而周某对前妻反复变更小晚抚养权的埋怨,也经过调解员的解说得以释怀。终于,小晚见到了朝思暮想的父亲,叫了一声爸爸。周某又高兴又激动,当即邀请女儿回家住几天。赵某表示以后就带着女儿好好在安徽生活,离开之时特地送了锦旗给临海市大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来表达心中的感激。
【调解结果】
由周某一次性支付给女儿小晚抚养费6000元,每年春节要给小晚压岁钱。每年换季时,周某要及时给小晚添置衣物,每个学期及时给她购买学习用品和学习资料。如果小晚因特殊原因需要用钱,周某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担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