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钟露雅)今年以来,我市出台一系列惠企稳岗政策,以减轻企业负担。目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女职工产假社保补贴正在进行,全市范围内符合要求的企业请尽快申报。
据悉,对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的参保单位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其中,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返还。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岁至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两者不能重复享受。
另外,对2023年1月1日起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两项政策均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符合条件尚未申报的企业,请于12月20日前完成申报,如有11月至12月招用并参保符合条件人员的企业,请在其社保到账后及时申报。”市就业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自2022年6月7日起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为其落实我省产假政策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女职工产假社保补贴,补贴采取“属地管理,先缴后补”方式。
补贴标准为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企业按规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可在补缴后申请。
记者了解到,以上三项政策兑现采取“免申即享”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模式。“免申即享”即人力社保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单位,经其确认后发放。企业也可向当地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报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线上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