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南法庭驻庭“老娘舅”快速调解劳务纠纷

台传媒通讯员吴佳琪

“老娘舅,我在陈某家安装水电时受了伤,造成十级伤残,好几个月没法接活,单单医药费就花了四五万元,但陈某只付了1万元就不管了,我和其他小工的工钱也没有给。”

“我是水电工,给陈某家里安装水电,做了十几个工,都快两年了,陈某还没付工钱。”

“林某受伤跟我们没有关系,赔偿款是赔偿款,不能拿我们的工钱去抵。”

不久前,椒江区人民法院椒南法庭驻庭调解员何方富,接手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委托调解。2022年间,林某在陈某家安装水管时,房间内的墙突然倒塌,造成林某受伤,包括林某在内的5名水电工的工钱都未结算。

“我家的墙肯定没问题,是你叫来的开槽小工把墙底凿得太深才导致墙倒的,这个责任怎么能算在我头上?还有啊,水电是承包给你做的,没做几天就出了这事,都没有完工,工钱我不出的。”陈某表示很无奈,说完就离开了调解室。

由于林某和陈某对此案的争议较大,并且涉及多名水电工的报酬,调解员何方富和椒南法庭法官在首次调解未果后,多次实地走访、询问,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并分头做工作,进行调解。

“陈某,你每天在家监工,工人都是按照你的指示施工的,应该给工人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你的责任逃不掉啊。”“林某,你做水电工几十年了,水电槽凿得有没有问题,你一眼就能看出来,开槽的工人也是你的伙计,发生这个事情你也有疏忽啊,说明安全防范意识还是不够到位。”何方富做着两边的工作。椒南法庭法官也对陈某释法明理,“你认为双方存在承揽关系,按照《民法典》规定,你对指示、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林某和陈某的情绪逐渐平稳,表示愿意承担各自的责任。最终,双方就赔偿款达成一致意见,陈某如约履行,但是对于工人的报酬,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

考虑到临近春节,调解员和法官都希望年前让工人拿到工钱,于是再次召集双方调解。

“没有全部完工,我不付的,除非他帮我把水电都做好。”陈某说。“你的房子已经让第三方装好了,现在要我们再去做,不是故意为难我们吗?你就是故意拖欠我们的工钱。”水电工们听后,情绪很激动。“工人的报酬与林某受伤,是两个法律关系,报酬依法应当支付,现在年底了,工人也等着钱回家过年,考虑到水电部分没有完全完工,可以按照完工比例支付报酬。”椒南法庭法官继续做工作。

“我们调查过,你总共有十几个房间让林某他们做的,其中6个房间已基本完工,其他房间也做了一部分,现在工人自愿按照6间工作量进行折算,这个诉请还是很合理的。”何方富对陈某说。最终,陈某表示愿意付清工钱,水电工们在春节前拿到了应得的报酬。

2024-02-21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94555.html 1 3 椒南法庭驻庭“老娘舅”快速调解劳务纠纷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