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世杰)近日,台州湾新区在辖区内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新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行为,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新区市场监管分局深入一线,走访到各电动车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政策宣贯,对《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尽解读,并强调任何违反上述法规的行为都将依法承担责任。
走访中,所有电动车生产企业均已同步签署《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政策告诫书》,以行政手段加强法制教育与风险预防,目前已有7家企业完成告诫书签署。
新区市场监管分局督促各生产销售单位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两员”配置,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并组织质量安全员与质量安全总监进行现场考核,要求各主体严格遵守强制性产品认证、进货检查验收等各项安全制度。
在行动中,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采取了包括电动自行车外观现场检查、产品抽样送检、认证风险隐患排查在内的“三项”核查措施,坚决杜绝未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确保市场上流通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认证认可要求。
台州湾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将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加大对新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的规范力度,对涉及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缺失厂名厂址信息、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各项整治措施扎实落地、凸显成效,从源头端遏止电动自行车安全生产隐患发生,有力保障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公众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