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平台付了款 卖家失信不发货

法院判决卖家返还货款

本报讯(记者颜敏丹 通讯员王荣辉)二手平台交易受到一些消费者的青睐,有消费者为追求卖家允诺的优惠,跳过平台私下交易而导致纠纷。近日,临海市人民法院白水洋人民法庭处理了一起脱离平台付款后卖家不发货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2023年10月,临海的顾先生想在二手交易平台“闲鱼”购买一台二手苹果手机,他相中了一家店铺的货物后,在平台上与卖家取得联系,商定价格。对方以节省手续费、价格再优惠等理由,引导顾先生绕过平台,直接用支付宝向实名为“刘某平”的账号转账6800元。顾先生在支付宝完成转账后,卖家却迟迟不发货,对其询问以及要求退款的请求置之不理。

发现事情不对劲的顾先生马上联系了闲鱼平台,但由于顾先生无视平台交易风险提醒、脱离平台完成支付,闲鱼官方仅能封禁该违规账号,表示没有办法帮助追回货款。无奈之下,顾先生将刘某平起诉至白水洋法庭。

法官向平台调查取证,最终确定与顾先生沟通买卖事宜的闲鱼账号系刘某福注册,而非接收货款的刘某平。顾先生撤诉后起诉刘某福。但刘某福否认自己与这件事情有关,表示完全不知情,账号也不是他在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刘某福在闲鱼的注册信息、两人聊天记录及顾先生转账记录等,可以认定双方存在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刘某福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账号存在被他人盗取使用等情况,顾先生虽在指示下将案款转给他人,但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仍成立于顾先生与刘某福之间。顾先生支付货款后长期未收到手机,刘某福应当返还货款。最终,法院判决刘某福返还顾先生手机款6800元。

法官提醒,买家要有充分的风险防范意识,购物、付款均应在正规平台进行,并注意保留好平台内的聊天记录、交易快照、支付凭证等证据。卖家应讲究诚信,遵守平台交易规定。此外,个人应当保护好账号信息,不轻易借他人使用,不用的账号及时注销,避免账号被他人违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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