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海珠)我市首部“多规合一”的规划——《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12月6日,台州举行了一场关于该《规划》总体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围绕《规划》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下一步工作三方面,向社会各界详细介绍台州市国土空间发展的未来蓝图。
为全力构建“一主、两屏、三轴、多中心”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规划》有机融合了主体功能区规划战略定位、土地利用规划刚性管控、城乡规划科学布局的优势,统筹了城市乡村、陆地海洋、地上地下空间开发保护,系统解决了过去各类规划种类繁多、各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效率不高等问题,真正实现了“多规合一”。
据了解,本次规划期限自2021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目标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并明确将台州市的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其中市域规划范围为台州市行政辖区内的陆域和海域空间,中心城区范围包括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及台州湾新区各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用地集中分布区及其相关控制区域。
交通体系是《规划》中的一大亮点。在轨道交通方面,围绕建设长三角南翼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目标,对接国家铁路大通道,构建“四纵、四横、四支”铁路网;强化高速公路成网互联,构建“四纵、四横、六连”高速公路网,形成市域快速联系通道。在港口建设方面,融入国际性航运枢纽港口群,构建“一核心、两重点、多统筹”港口格局。在城乡空间品质提升方面,突出轨道交通引领,优化交通出行结构,促进交通与用地协调发展;构筑支撑共同富裕的城乡一体化交通网络,提升城市交通运行的高效低碳化和便捷安全性。最终形成市域1小时交通圈、省城及周边地市1小时交通圈、长三角中心城市2小时交通圈和国内重要城市3小时交通圈构成的“1123”交通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