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电动自行车加装蓄电池 店主被罚5千元

上个月6日早上,在椒江区洪家街道东环大道与路泽太交叉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一大队洪家中队在整治非标电动车行动中拦下了驾驶电动车的王某。经检查发现,王某所驾驶的电动车电瓶超标了。于是,交警将其带回单位说明情况。

据了解该电动车是王某于去年11月22日左右,在一家位于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临河街的电动自行车店内买的。“当时想着跑远点,叫车行给我加了一个电瓶。”

因该电动自行车店店主杨某违反《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一大队对其处以5千元罚款。

生活中很多电动车在充电过程中起火爆炸的原因,都离不开电池过充、改装和充电使用不规范等行为。特别是对电池进行增容,改装后的电池,极易增大电动车线路的负荷,造成电线故障,从而引起燃爆。

同时,改装中某些经销商使用的是“三无”电池,不符合标准的锂电池,电池电压远超标准功率,安全隐患极大。

根据目前各地出台的最新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来看,不允许给电动自行车加装蓄电池,也不能更换不符合原车出厂设置额定电压的蓄电池。

最后提醒行业经销商,一方面严禁改装、加装电池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选择正规锂电池品牌,不要违法经营,否则最后倒霉的还是自己。

通讯员 彭书华

2024-01-02 2 2 台州晚报 content_191193.html 1 3 给电动自行车加装蓄电池 店主被罚5千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