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 怡
今夏,“雪糕刺客”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近日,天台县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超市所销售的部分雪糕未明码标价,现场责令商家立即整改。
“经检查发现,该商家将售价18元一支的雪糕、售价33.5元一盒的冰激凌与售价1至5元的雪糕混放出售,且未执行明码标价,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天台县市场监管局洪畴所副所长邱喆林介绍,除检查商品是否明码标价外,执法人员还按照《食品安全法》检查食品的贮存条件、标签标识、保质期等,杜绝过期、变质及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为进一步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管,我们积极探索以‘三法’治‘三伏’,着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守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天台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芦伟介绍,“三法”就是以检测为手段,查添加是否合法;以信息为导向,查销售是否合法;以举报为辅助,查售后是否合法。
此外,该局还充分利用“浙里检”“链上点检”“你点我检”等数字化应用,为企业、市民提供食品抽检服务。
“以‘你点我检’数字化应用为例,消费者如对某家店的食品安全存有怀疑,可以在该平台上输入店铺地址、食物品种等信息,我们便会上门抽检,检测结果将以短信、网络回复等方式告知。”该局食品安全协调科副科长王陈虹说。
截至目前,天台县市场监管局共出动80余人,抽查奶茶饮品12批次、各种饮料12批次、冷冻饮品15批次,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查处未明码标价行为2起,均已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