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卫芳
无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市公安局、市妇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对举报或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人员实施见义勇为奖励的通知》,对举报或制止家庭暴力行为、未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视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举报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相关行为情节严重或报立刑事案件,被公安机关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的,按《无锡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予以褒扬奖励。
不少人总以为家暴是别人的家事,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凭他人实施家暴行为。其实,家暴不只是家事,也是公事。目前,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已有多部法律法规明确“反家暴”。这说明,“反家暴”已纳入法治轨道。
此次,无锡市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制止家暴算见义勇为”,这无疑是对“反家暴”行为的一种有益补充和必要延伸,契合了社会的发展,体现了法治的进步。
一方面,明确“制止家暴算见义勇为”,公众一旦遇上家暴行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予以制止,不再以为家暴是家事而不闻不问,置之不理。另一方面,明确“制止家暴算见义勇为”,也让施暴者知晓家暴行为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他人也有权利、职责和义务予以制止。更为重要的是,明确“制止家暴算见义勇为”,也是唤醒更多的公众积极参与到制止家暴行为当中去,利于弘扬社会正气。可见,立法明确“制止家暴算见义勇为”,不仅及时,而且必要。
当然,界定家暴也非一件易事。其实,家暴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既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显性的肢体暴力行为,又包括侮辱、诽谤、散布隐私、威胁、跟踪、骚扰等隐性的精神暴力行为。但事实上,很多时候,家暴往往被简单地、狭义地定义为肢体暴力,而精神暴力行为则往往被忽视。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在明确“制止家暴算见义勇为”时,还需给家暴下定义、划界限。
据报道,目前广东省已明确把精神暴力纳入家暴范畴,这无疑是对传统家暴行为的一种矫正和纠偏,也让“制止家暴算见义勇为”有了更为明晰的界定。
反家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期待更多的地方以立法的形式,把“制止家暴算见义勇为”确定下来,既让各种家暴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又在全社会形成“家暴行为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从而让更多的人远离家暴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