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经政协第六届台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协商决定:
合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界别和“台州市青年联合会”界别,设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和台州市青年联合会”界别。
设立“环境资源”界别,并调整以下委员组成“环境资源”界别(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道龙、石再国、田生科、刘建军、陈贤田、陈增鸿、徐高献、黄 璋、蒋良、黎春鸯(女)。
(2024年1月8日政协第六届台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经政协第六届台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协商决定:
合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界别和“台州市青年联合会”界别,设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和台州市青年联合会”界别。
设立“环境资源”界别,并调整以下委员组成“环境资源”界别(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道龙、石再国、田生科、刘建军、陈贤田、陈增鸿、徐高献、黄 璋、蒋良、黎春鸯(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