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颜敏丹 通讯员蒋文雅 刘博雅)“上初中了想用压岁钱去酒吧,可以吗?”“如果自己或看到他人受到欺凌,我们该如何应对?”近日,温岭法院的法官应巧在松门中学,为500余名女生作了主题为“未成年女性欺凌案件的法律规制”的法治专题讲座。
此次讲座以一问一答的形式,与女生们分享了校园欺凌现状、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及行为规范等相关知识。这也是温岭法院“浙里春风 法护‘未’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系列活动的最后一站。
此前,该院法院先后到温岭中学,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在温岭三中“和·少年”共享法庭,指导学生们如何进行咨询评估获得司法帮助;到第九中学,为家长开设家长课堂;在锦园小学,为五年级家长作《青少年自护教育》讲座。同时,受妇联邀请参加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受温岭团市委邀请参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项目交流会。
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力量协同合作的工作。近年来,温岭法院持续建设法制文化基地,成立法治副校长宣讲团,14名法官担任各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在法治宣传中弘扬优秀家风,让家风成为个人进步的源动力和社会向善的催化剂。
在此过程中,该院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法治宣讲等活动,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的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创新法治副校长履职方式,在受聘学校开设“春风心语”法官信箱,为未成年人提供情绪疏解和寻求帮助的窗口;与温岭市检察院、温岭市心理协会等单位携手,探索建立温岭市困难儿童助学机制,为留守儿童送上关爱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