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30余名学生到法院学法

本报讯(通讯员刘竹柯君)上月28日下午,玉环市实验学校的30余名四年级学生,来到玉环市人民法院参与公众开放日活动。

同学们首先来到第六法庭,旁听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这个案件我们首先要确认原被告主体,原告是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开庭前,主审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介绍了交通肇事类案件的相关情况。

本案中,高某乘坐由朱某驾驶的公交车,在下车过程中,朱某提前起步行驶,导致高某受伤。随后,高某将朱某和公交车所属的港北客运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1.4万余元。

经过近1个小时的审理,原被告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在庭审过程中,同学们有的低声讨论案情,有的认真记录,言行中充满了对法律的好奇和敬畏。

随后,法院工作人员给同学们上了一堂普法课,介绍了法院立案、送达、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并通过生动有趣的案例进行普法。“我们国家总共有多少法律”“被执行人还了钱之后,还会受到各种限制吗”“《民法典》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在最后的互动问答环节,同学们踊跃发问,现场气氛热烈。

公众开放日是法院司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开展法治宣传的重要形式。虽然活动时间只有半天,但通过与司法的近距离接触,同学们对法律有了更为直观、具体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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