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

台州市智敏锻造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4734530844T;牟式敏,身份证号:******************

本机关于2020年10月16日向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并于2020年10月30日送达。因无法以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当事人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台环路罚听告字〔2020〕60-1号、60-2号),内容:智敏公司罚款237120元,牟式敏罚款56960元。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路桥分局领取(电话:0576-82409131),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处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椒江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1日

2021-01-21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02511.html 1 3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