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余珍珍)日前,市民王老伯向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反映,他在泽国镇一经营户订制了120斤麻糍准备分给亲友作为年货,但收到后发现部分麻糍有黑点,好像发霉了,于是向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投诉,希望向商家讨个说法。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根据王老伯提供的线索找到该商家,并赶赴麻糍生产加工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可在现场,工作人员并未发现麻糍原料和成品存在霉变情况。商家也表示,为了确保麻糍新鲜,都是按照下单时间即时制作。那么,王老伯收到的麻糍上的杂质究竟是什么呢?
工作人员发现,传统麻糍的制作工艺中需要将浸泡后的糯米放到蒸笼上蒸熟,而商家使用的蒸笼年份已经比较久,经过仔细辨认发现,原来王老伯麻糍里的杂质是蒸笼上的碎屑。由于商家未及时清理蒸笼,给王老伯带来了困扰。
经调解,商家将全款退给王老伯。王老伯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在本案例中,如果王老伯因所购含有杂质的麻糍受到损害的,除要求退款外还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