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杜鹃:热情如火,点亮法徽

本报通讯员李 晴 王小甜

杜鹃花花开如火,椒江区人民法院杜鹃法官对审判工作也是热情如火。14年来,她坚守在审判一线,不断探索,刻苦钻研。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杜鹃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迎难而上,柔性定分止争

2018年11月,杜鹃承办了一起集团诉讼案件。案件的原告是某小区的26名业主,业主们对抗情绪激烈,强烈要求确认开发商出售小区停车位的合同无效。

为化解矛盾,杜鹃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业委会成员和开发商股东,找到矛盾的关键点,是停车位质量问题。

“停车位坑坑洼洼的,不平整,我们不想买。”业主说。开发商看着手上积压的停车位,也很苦恼:“很多业主都不买,我就想打包卖了,结果他们又不同意了。”

找准矛盾关键后,杜鹃居中协调,通过释法说理、反复沟通,确定了停车位工程维修出资方,并对停车位的出售价位、利润分配等进行约定,最终促成了案件的成功调解。

抽丝剥茧,执着还原真相

“我之前把工程转包给他,他做到半路没钱了。我看工程停工,就先帮他垫付一笔钱买混凝土。”承包人说。

实际施工人不同意这个说法:“当时工程已经竣工了,没有必要买混凝土,他用的这笔钱跟工程没有关系。”

2019年1月,在杜鹃承办的一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因为混凝土垫付款发生纠纷,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承包人买混凝土时,工程到底有没有竣工呢?

杜鹃仔细翻阅了之前原、被告之间发生的几起案件的卷宗,并前往工厂调查。在积极向工程监理人、混凝土销售人员了解混凝土行业专业知识后,她从一个细节中,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

在之前双方当事人发生的一起纠纷中,实际施工人曾提供一份“混凝土试块强度检测报告”作为证据材料。因为这份报告上所写时间晚于实际施工人主张的竣工时间,而与混凝土公司销售人员陈述的送货时间相吻合,法院由此认定,实际施工人确实使用了承包人购买的混凝土,应当返还这一款项。

认真负责,践行司法为民

谈到杜鹃,“认真”是同事的第一印象。

“我们搭档七八年了。”民二庭庭长胡红芳说,“她工作很认真,晚上还有周末,常常在单位加班。”

民二庭法官李超霞说:“她工作非常认真,超级负责任,处理案子特别仔细,也是一个很热心的人。”

虽然办案业务繁忙,但杜鹃对待案件、对待当事人从不敷衍。2018年8月,80多岁的洪某因为邻居家起火导致她家的房屋及房内物品受损,向法院起诉,要求邻居赔偿她6万多元。

这起案件的案情并不复杂,但洪某缺少证据意识,在起诉前就把受损的电器、家具全部进行了处理,导致她受到的损失无法评估,也没有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另一方面,被告坚决不同意调解,只愿意支付给洪某几千元。

看着老人委屈的泪水,杜鹃决定主动出击,尽量查实损失。她先通过现场勘查,确定房屋装修情况,再结合洪某提供的采购清单,抽出时间走访了地板、门、床、窗帘等物品的经销商,及水电工、油漆工等10人,并分别制作了询问笔录,较为客观地确定了损失金额。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3689.75元。

2021-03-01 1 1 台州日报 content_105732.html 1 3 法官杜鹃:热情如火,点亮法徽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