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台州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6名委员,2020年因疫情原因采用书面形式征求各委员审议意见,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台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2019年台州市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20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以及新修订的《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台州市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台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管理办法》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4个处 室,9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67人,其中,在编99人,非在编6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 9440家, 净增单位3352家;新开户职工11.10万人,净增职工4.11万人;实缴单位17701家,实缴职工54.81万人,缴存额107.1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3.36%、8.1%、10.89%。2020年末,缴存总额761.41亿元,同比增长16.38%;缴存余额267.71亿元,同比增长7.64%。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
(二)提取:2020年,22.1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8.15亿元,同比增长25.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2.28%,比上年增加9.75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493.7亿元,同比增长21.7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49万笔54.7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23%、16.57%。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5万笔9.85亿元,椒江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万笔7.53亿元,黄岩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万笔3.38亿元,路桥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1万笔3.64亿元,临海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6万笔9.77亿元,温岭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6万笔6.26亿元,玉环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8万笔2.8亿元,天台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5万笔5.25亿元,仙居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9万笔3.35亿元,三门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9万笔2.93亿元。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3.33 亿元。其中, 市中心5.64亿元,椒江分中心4.89亿元,黄岩分中心2.99亿元,路桥分中心2.52亿元,临海分中心4.37亿元,温岭分中心4.27亿元,玉环分中心2.64亿元,天台分中心2.3亿元,仙居分中心1.65亿元,三门分中心2.06亿元。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77万笔499.53亿元,贷款余额267.3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0.42%、12.31%、8.7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9.88%,比上年增加0.9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883笔28178.85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98810.9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81928.6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0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当年贴息额1192.99万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5004笔231306.6万元,累计贴息9574.4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0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20年,无买卖国债业务。2020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8.64亿元。其中,活期0.38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6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6.66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9.88%,比上年增加0.9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90618万元,同比增长10.48%。其中,市中心14270.23万元,椒江分中心11972.96万元,黄岩分中心7569.71万元,路桥分中心7555.58万元,临海分中心12123.89万元,温岭分中心12695.98万元,玉环分中心7569.04万元,天台分中心6810.6万元,仙居分中心5342.9万元,三门分中心4707.11万元;存款利息4398.5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86215.55万元,国债利息 0万元,其他3.9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46293.97万元,同比增长7.43%。其中,市中心8200.52万元,椒江分中心6278.99万元,黄岩分中心3664.87万元,路桥分中心3650.38万元,临海分中心6220.62万元,温岭分中心6253.52万元,玉环分中心3761.95万元,天台分中心3232万元,仙居分中心2681.23万元,三门分中心2349.89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9433.51万元,归集手续费1.8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506.39万元,其他4352.2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44324.04万元,同比增长13.86%。其中,市中心6069.71万元,椒江分中心5693.97万元,黄岩分中心3904.84万元,路桥分中心3905.21万元,临海分中心5903.26万元,温岭分中心6442.46万元,玉环分中心3807.1万元,天台分中心3578.6万元,仙居分中心2661.67万元,三门分中心2357.22万元。增值收益率1.7%,比上年增加0.0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8104.1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920.1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299.70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899.9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588.82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台州市财政局1609.26万元,椒江分中心上缴椒江区财政局1217.06万元,黄岩分中心上缴黄岩区财政局924.73万元,路桥分中心上缴路桥区财政局890万元,临海分中心上缴临海市财政局1199.84万元,温岭分中心上缴温岭市财政局1949.36万元,玉环分中心上缴玉环市财政局979.53万元,天台分中心上缴天台县财政局822.1万元,仙居分中心上缴仙居县财政局902.6万元,三门分中心上缴三门县财政局94.34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20892.0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3089.94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9898.55万元,椒江分中心提取12355.95万元,黄岩分中心提取7041.64万元,路桥分中心提取7030.15万元,临海分中心提取12192.61万元,温岭分中心提取17825.13万元,玉环分中心提取7158.91万元,天台分中心提取5857.61万元,仙居分中心提取2628.4万元,三门分中心提取1100.9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4303.20万元,同比下降5.79%。其中,人员经费2797.66万元,公用经费389.05万元,专项经费1116.49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837.7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95.61万元、79.1万元、163万元;椒江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55.62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13.8万元、40.34万元、201.48万元;黄岩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41.4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89万元、50.27万元、102.2万元;路桥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26.6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89.84万元、49.79万元、87万元;临海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28.9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83.75万元、13.21万元、132万元;温岭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05.8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81.52万元、41.07万元、83.28万元;玉环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57.8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95.19万元、48.7万元、113.92万元;天台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23.0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13.22万元、26万元、83.82万元;仙居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24.5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20.6万元、21.52万元、82.39万元;三门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01.5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15.13万元、19.05万元、67.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26.34万元,逾期率0.047‰。其中,市中心0.112‰,椒江分中心0,黄岩分中心0,路桥分中心0,临海分中心0,温岭分中心0.005‰;玉环分中心0.274‰,天台分中心0,仙居分中心0.111‰,三门分中心0.00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20892.02万元,2020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0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9.36%,国有企业占15.13%,城镇集体企业占2.17%,外商投资企业占2.0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7.0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78%,灵活就业人员占0.59%,其他占0.93%;中、低收入占98.44%,高收入占1.5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9.25%,国有企业占11.52%,城镇集体企业占3.43%,外商投资企业占1.8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8.4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7%,灵活就业人员占1.39%,其他占1.52%;中、低收入占99.27%,高收入占0.7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1.0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6.20%,租赁住房占4.60%,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9.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46%,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4.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34%,高收入占2.66%。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85.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5.12%,比上年下降0.4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0380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6.52%,90-144(含)平方米占68.26%,144平方米以上占15.22%。购买新房占70.16%(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9.8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5.4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4.5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0.12%,30岁-40岁(含)占45.98%,40岁-50岁(含)占19.29%,50岁以上占4.61%;首次申请贷款占91.7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8.22%;中、低收入占98.53%,高收入占1.47%。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0年末,累计试点项目0个。
(四)住房贡献率: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8.57%,比上年增长11.3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市中心先后出台了3个阶段性支持政策《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落实稳企业稳就业的具体操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并与市建设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助力困难企业和职工渡过难关。
(二)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当年新增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贷款及归集业务承办行。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归集方面,修订《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和《台州市自由职业者个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提取方面,修订《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和《台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相关办事材料,缩短审批流程;贷款方面,修订《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和服务改进情况:继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完善服务渠道功能,优化政务审批,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顺利完成政务服务2.0升级,实现“脚尖”到“指尖”的零距离办理;完成长三角地区跨省开具异地缴存证明,实现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互联互通,线上轻松办理,避免职工两地来回跑;进一步优化规则引擎和数据共享,实现离职提取和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秒办”;按照省“数据高铁”建设工作要求,利用政务云和数据链等手段,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数据实时采集推送到省数据仓,为全省数据共享夯实基础;继续推进“一件事”办理,完成公务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和企业开户“一件事”的系统对接和业务办理。
(五)所获荣誉情况:2020年度市中心被省建设厅评为住房和城乡系统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
(六)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执法情况。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出台《关于印发<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乱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继续大力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9日